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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安劳动能力复查鉴定条件是什么?

2022-06-14 工伤鉴定 2,723人已围观

简介 所谓的劳动能力复查鉴定,是与劳动能力的鉴定是不太一样的,虽然这都是对劳动能力做出相应的鉴定。那么大……

所谓的劳动能力复查鉴定,是与劳动能力的鉴定是不太一样的,虽然这都是对劳动能力做出相应的鉴定。那么大家知道什么是劳动能力复查鉴定?而根据法律的规定,西安劳动能力复查鉴定条件是什么?下文中为你解答这两个问题。

一、所谓的劳动能力复查鉴定

劳动能力复查鉴定,是指已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过的工伤职工,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1年后,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,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复查鉴定申请,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据国家标准对其进行鉴定,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。

西安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地址及时间

机构:西安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

地址:西安市雁塔区建工路28A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厦10—001室

线路:

1、可乘坐208路;308路;717路到新城科技园站下车

2、可乘坐37路;111路;123路;157路;208路;227路;228路;242路;308路;700路;717路到建工路公园南路口站下车

时间:每周二、周四上午9:00-11:30,下午13:00-16:00。二、谁能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

根据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28条的规定,有权提出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的申请人主要包括

1、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

职工因工受到事故伤害被认定为工伤,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后,开始享受工伤保险待遇。经过1年后,职工如果认为自己的劳动能力已经低于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规定,并且给工作生活带来很大不便的,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。

此外,工伤职工劳动能力的变化,对其供养的直系亲属的生活会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,职工劳动能力的减弱或丧失,有可能导致由其供养的直系亲属没有了生活来源,同时增加了护理工伤职工的负担。通过劳动能力复查鉴定,改变劳动能力鉴定的等级,使工伤职工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,可以减轻护理照顾工伤职工的直系亲属的经济负担。

2、工伤职工所在单位

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后,对于可以继续工作的,用人单位可以安排与其劳动能力相适应的工作。但是经过一段时间后,如果用人单位认为该职工的伤残程度发生变化,其劳动能力已不能胜任原工作,或由于其他原因,可以提出工伤职工的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。

3、经办机构

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后,经办机构依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支付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。工伤职工劳动能力发生变化直接影响到待遇的给付,工伤职工应享受与其劳动能力相适应的工伤保险待遇。特别是对于劳动能力已经有了很大的提高的职工,如果仍然按照先前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,对工伤保险基金和其他参保人都是不公平的,因此,《工伤保险条例》赋予了经办机构提出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的权利。

上文中为大家讲解了西安劳动能力复查鉴定条件是什么,同时也告诉了大家谁能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。其实,如果当事人就第一次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不服的话,此时满足条件的就可以申请进行复查,这也是对自身权益的一种救济。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西安劳动律师团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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